一、基本要求
1、教师在上一学期末或本学期开课前一周领取教师工作手册,开课前将相关内容填写完整,教学系部组织检查,不合格及时修改,教务处抽查。
2、教师工作手册要认真填写,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二、具体要求
(一)教师基本情况表
教师基本信息需据实填写,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严格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信息填写。据实完整填写“近两学期教师授课情况”。
(二)本学期授课通知单
教学系部组织填写授课通知单及授课时间表,系部审核后加盖公章。
(三)课程基本信息表
课程的相关信息、成绩评定方法根据课程标准正确填写,其中课程性质指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等。课程类型指理论课、实践课。
(四)学期教学进度计划表
1、学期进度计划由教研室或课程小组共同根据课程标准、校历安排,杜绝个人随意确定进度。
2、授课班级、日期、节次、授课章节及课题详细填写,不得随意略写或采用省略号,课的类型指理论课、实践课、复习课、习题课等。
3、作业布置需写明具体页码、题号,自主命题需写明习题考查重点或论文题目。
4、进度计划编写完成后,需由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核签字,标明审核时间。
(五)本学期班级教学日志
教学日志需根据实际课程进度填写,授课章节及课题需完整详细填写,不得随意省略,据实记录学生缺勤情况。
(六)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统计记录
1、学生名单根据学号顺序填写。
2、平时作业、实践报告、课堂提问采用五分制记录成绩。
3、旷课、病事假“正”字统计。
4、学期末根据统计记录给出学生平时成绩,并登记记录。
(七)教研活动记录表
参加系部或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4次。教研活动记录要清晰详实,严禁抄袭。
(八)教师听课记录
1、教师听课记录每学期不少于8次,教龄在两年以内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次。
2、听课记录认真填写,书写清晰,据实客观对所听教师的课堂教学提出评价及建议。
3、每次听课结束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注明日期,严禁听多次课一次性补齐签字。教研室主任未签字听课记录不予认可。
4、对未实际听课抄袭听课记录或教案的教师,一经发现,全院通报批评。(九)学期教师科研、论文、学术活动记录表
详细据实记载科研、论文、学术活动。
(十)学期工作总结
一学期工作结束后,根据本学期授课情况认真总结,确定改进工作方向。
(十一)教学项目查阅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