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暑期教师研修学哪几项?
学习内容包括通识与分学段内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均需完成通识内容学习,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学习教育、数字素养提升、科学素养提升、综合育人能力提升。
分学段内容聚焦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基础教育阶段,针对学前教育设置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的学习等内容;义务教育聚焦新课标深入实施,进一步为教师提供“如何做”等学习资源;针对高中提供研究性学习有关资源;针对特殊教育提供手语和盲文培训等资源。
职业教育聚焦铸造职业教育“良匠”之师,高等教育聚焦培养高校创新型教师队伍等提供专题资源,服务各级各类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的需要。
二、教师七进六岗位晋升条件?
条件如下:
1.任现职以来获嘉奖及以上等级的政府荣誉称号1次;
2.任现职以来获市教育局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或年度考核为“单优”的人员;
3.任现职以来获市教育局级高教、初教、小教、幼特教、体艺、电教、成教等教研部门的荣誉称号1次,或其他科室的荣誉称号2次;
4.任现职以来获市教育局级高教、初教、小教、幼特教、体艺、电教、成教等教研部门的现场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或其他科室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2次。
三、庐阳区特殊教育中心是做什么的?
特殊教育中心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的职能部门。特殊教育中心应由特殊教育专业人士组成。特殊教育中心的主要职能为:
一、建立县(市、区)的随班就读管理网络及工作制度。建立县(市、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随班就读工作小组、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三级管理网络。建立县(市、区)特殊教育中心工作制度、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管理制度,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规范管理。
二、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过程性指导和技术支持,对本县(市、区)的随班就读教育安置、课程安排、康复训练、个案训练、评价方式、测试评估等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学校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协同召开学生能力发展综合分析研究会,指导随班就读教师开展随班就读学生的个别化教育,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和个案指导。
三、组织开展本县(市、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师资培训,提升普通学校教师特殊教育理论水平和随班就读专业能力。加强教科研工作,组建随班就读学校教研网络,每学期定期开展随班就读教研活动;深入学校听课、评课,了解和指导随班就读课堂教学,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加强校际联系,搭建交流平台,总结实践经验,交流经验,推广先进学校的随班就读工作成果。
四、提供专业测试与服务。特殊教育中心应协助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学生的筛查与诊断,指导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教育评估,提出教育建议,满足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需求。根据随班就读学生康复需求,利用区域内康复资源,为随班就读学校提出康复训练建议和康复训练服务。与随班就读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对随班就读家长进行培训,指导家庭训练,为有需要的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五、建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库,为随班就读学校教师提供国内外特殊教育信息。学习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共享先进地区随班就读工作的经验和成果。
四、广州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二条思想品德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二、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度考核称职(合格)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2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
二、具有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五、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第四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4个模块合格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一)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专职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及以下学校工作的。
(四)申报当年8月31日年满50岁的。
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身心健康条件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健康条件。
第三章 专业条件
第七条 高中
一、育人工作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人文教育和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的身心和谐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优秀。教师同行评价较高。
(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能准确把握高中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和自主学习能力。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绩比较明显,有质量较高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所带班级获得校级集体荣誉,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校级荣誉称号。
二、课程教学
(一)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的基本功。促进学习方式的多样化,发展高中生自主获取知识的愿望和实践能力,正确评价学生发展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取得明显成绩。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过高中循环教学或担任毕业班把关教师1年以上。任现职期间曾承担校级公开课,获得好评。
(三)按照课程改革要求,独立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知识讲座,或开展科技、体育、艺术等课外活动,促进学生的多方面发展效果明显。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较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三、教研科研
(一)积极参与并完成本学科的常规教研任务,参与各级课程资源开发整合、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的研讨,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并完成一项本学科的校本教研项目,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以来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1篇,具有良好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校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能发挥教育教学骨干作用,在培养新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八条 初中
一、育人工作
(一)能根据初中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开展育人工作,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方面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优秀。教师同行评价较高。
(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在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效比较明显,有质量较高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所带班级获得校级集体荣誉,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校级荣誉称号。
二、课程教学
(一)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的基本功。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和实践能力。正确评价学生发展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成绩明显。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过初中循环教学或担任毕业班把关教师1年以上。任现职期间曾承担校级公开课,获得好评。
(三)按照课程改革要求,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或开设知识讲座,组织指导科技、体艺等课外活动,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效果明显。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较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三、教研科研
(一)积极参与并完成本专业的常规教研任务,参与各级课程资源开发整合、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的研讨,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并完成一项本学科的校本教研项目,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以来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1篇,具有良好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校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能发挥教育教学骨干作用,在培养新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九条 小学
一、育人工作
(一)加强德育工作,积极开展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方面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优秀。教师同行评价较高。
(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开展工作,定期与家长保持联系,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效比较明显。有质量较高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所教班级获得校级集体荣誉,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校级荣誉称号。
二、课程教学
(一)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够营造宽松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重视加强学习体验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学生课业负担轻,正确评价学生发展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成绩明显。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过小循环或学段循环教学。任现职期间曾承担校级公开课,获得好评。
(三)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较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三、教研科研
(一)积极参与并完成本专业的常规教研任务,参与各级课程资源开发整合、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的研讨,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名)并完成一项本学科的校本教研项目,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以来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1篇,具有良好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四、示范引领
(一)积极承担校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二)能发挥教育教学骨干作用,在培养新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第十条幼儿园
一、育人工作
(一)胜任班主任工作,班级保教人员团结合作,与家长良好沟通与合作。教师同行与家长评价满意度较高。
(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主班老师)工作3年以上。担任过两个年龄班的教育工作。所教班级幼儿情绪愉快、健康活泼,有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与行为习惯,自理能力较强,每学年幼儿发展水平测评各项指标均达标率高。
(三)注重保教结合,科学照料幼儿的日常生活,熟悉班级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要求,科学管理和指导班级常规保育和卫生保健。有效保护幼儿,能处理幼儿常见事故,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任期内无重大幼儿健康或安全事故。
二、课程教学
(一)熟悉各领域教学的特点及知识,能胜任幼儿园各年龄班循环教学。能进行各年龄班的课程规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各环节。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
(二)任现职以来每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尊重个体差异,平等对待每一位幼儿,熟悉各年龄班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能在活动中观察幼儿的表现和需要,给予适宜的指导。能根据对幼儿的观察和评价调整与改进教学。
(三)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游戏时间、空间充足,与一日生活各环节有机结合。
(四)创设良好的心理环境和物质环境。任教班级秩序良好、规则明晰,师幼关系及幼儿同伴关系良好。能为幼儿提供和制作适合的玩教具和学习材料,体现丰富性与多样性。
(五)每学年承担校级示范教学或幼儿一日生活观摩活动1次,或承担校级展示与研讨活动一次。提交2年来个人教学特色的证明材料及环境创设、游戏指导、家长工作等方面的经验材料。提交教学笔记及幼儿发展个案各1个。
三、教研科研
(一)积极参与并完成本专业区域性的常规教研任务,参与各级课程改革、资源开发整合、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的研讨,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并完成1项园本教研项目,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三)任现职以来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1篇,具有良好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四、示范引领
(一)担任学科教研组负责人,具有某一方面的研究特长。任职期间有1次以上在园级以上学术研讨、教学交流中进行论文宣读或者经验介绍。
(二)具备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的能力,在实践上指导青年教师获得认可。
(三)同等条件下,任现职期间曾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优先评审。
第十一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
一、课程建设与教学指导
(一)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对学科课程体系建设有贡献。具有一定的课程与教学领导力,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能力。
(二)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积极参与组织区域性的教师培训、经验交流、教学研讨、课堂示范、学术年会等活动,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提高,成效比较突出,有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任现职以来一线教学指导工作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胜任中学、小学或幼儿园不同年级相关专业的教研、教学、培训和指导等工作。深入基层,指导和培训方式方法符合实际,效果显著。
(四)一线教师对教学指导的满意度较高。
二、教研科研
(一)具有策划、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区域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二)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近5年内主持一项或参与(排名前3)两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2.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排名前3)的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
3.任现职以来出版本专业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4.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
三、示范引领
(一)在本区域学科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县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团体成员。
(二)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作用,取得了成效。
(三)同等条件下,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先评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见附录。
五、北京第一师范学校历史?
学校的前身是1902年创立的 京师大学堂师范馆, 1908年改称 京师优级师范学堂,独立设校。 1912年改名为 北京高等师范学校。 1923年更名为 北京师范大学,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师范大学。 1931年、1952年 北平女子师范大学、辅仁大学先后并入北京师范大学。 1931年7月,北平师范大学与北平女子师范大学合并,定名国立北平师范大学, 1937年7月,卢沟桥事件发生,日本侵略军占领北平,北平师范大学迁往西安,与国立北平大学、国立北洋工学院组成西安临时大学。 1938年春,西安临时大学迁至汉中,改名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北平师大改为西北联大教育学院。同年8月,西北联合大学教育学院改为师范学院,并于次年改称为国立西北师范学院。 1940年,国立西北师院奉命迁往甘肃省兰州市。为减少损失和解决新校址房屋不足, 从1941年起,老生在城固逐年毕业,新生在兰州招收。至1944年,西北师范学院(即现在的西北师范大学)全部搬迁兰州。 1946年春,学校师生陆续迁回北平,部分教师留在西北,充任西北大学、西北师范学院教师,支持了西北的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同年11月迁回北平的学校开学。 1949年2月,北平解放。9月,北平改称北京,学校也相应改为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