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真完成上级劳动主管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做好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负责劳动保障所的全面工作。
二、 负责辖区劳动力资源、劳务输出、劳动力转移等工作的安排指导。
三、 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安置大龄就业困难群体。
四、 负责为辖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各项再就业服务,办理享受优惠政策相关手续。
五、 协助上级劳动部门,帮助就业和再就业人员建立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六、 负责做好对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以及信息反馈工作;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七、 负责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八、 负责对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工作指导及考核工作。
九、 对本单位的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
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统计工作职责
一、 协助所长做好劳动保障所的常规性工作。负责本辖区劳动力资源、劳务输出、零转移家庭基本情况登记、统计、上报、建立台账等基础工作,对劳动力资源实施动态管理。
二、 负责为辖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各项再就业服务,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统计,办理享受优惠政策相关手续。
三、 负责对本辖区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的认定和失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 负责对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报表及对村级协理员培训指导等工作
五、 做好劳动保障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六、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中心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职责
一、 协助所长做好劳动保障所的常规性工作。负责本辖区劳动力资源、劳务输出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的情况登记。
二、 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动员未能升学的新生代劳动力参加预备役培训,实现市场化就业。
三、 负责为辖区劳动力资源提供相关的优惠政策及招工信息等工作,做到宣传到位、服务到位、工作到位。
四、 协助上级劳动部门,帮助就业和再就业人员建立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五、 负责对本辖区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的认定和失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 做好劳动保障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七、 对辖区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做好申报和就业指导等工作。
八、 负责劳动保障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各种档案及时分类归档。
九、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