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师培养计划和具体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
坚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思想,采取得力措施重点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在区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名师,带动和促进全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以适应学校教育发展的需要。
具体目标是用3年左右的时间培养一定数量的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市级优秀青年教师。
二、名师培养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名师培养对象分为特级教师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三个层次。
(一)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自觉遵守各项师德规范。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具备合格学历),并能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的继续教育。
3、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具备比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掌握必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能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
4、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校、区、市的教研活动和教学课题研究,积极撰写并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论著。
5、工作量饱满,承担本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
6、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的教龄。
(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自觉遵守各项师德规范。
2、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及基础理论知识,精通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在本学科教学中对校内的广大教师能发挥示范、指导作用。
3、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科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校、区、市统一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
4、具有参加教育教学科研的热情和能力,有自己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
5、年龄:男教师在五十五周岁以内,女教师在五十周岁以内。
6、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三)特级教师培养对象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自觉遵守各项师德规范。
2、具有所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自学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趋势和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并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积极探索素质教育规律。
3、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高,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教学效果好。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
4、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贡献。
5、为市级学科带头人或“襄派教育家培养”工程的培养对象。
三、主要措施
1、组织管理。学校成立“名师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教育、教学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人员组成名单另定)。其日常工作由教科研室负责。
2、经费保障。设立名师培养与科研补助经费,专款专用。用于培训、考察调研,科研等活动,以保障名师培养计划的落实(经费使用办法和标准另定)。
3、鼓励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教师成长档案袋。
4、营造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校园环境,定期开展“恒大教师论坛”、“青年教师沙龙”等活动。
二、在初中,思想品德课重要吗?
这其实是个有意思的话题。
初中这门课程,经历了两次改名。第一次,是2004年,将《思想政治》更名为《思想品德》。第二次,是2016年,将《思想品德》更名为《道德与法治》。
每一次更名,都是国家义务教育课程目标或者说国家意志的体现。这其间细微的差别,相关教研教学人员要仔细揣摩;对教材编写者意图,要用心体会。这样,才能真正把课程目标落到实处。
我的学生时代,初中思政课的名称,是《思想政治》。记得初一教材开篇的内容,是“公民”与“人民”的释义理解。任课老师是学校副校长,以严厉著称。每次上课,首先点学生背诵上节课知识点,背不了的,狠狠打板子。我坐在第一排,被点到的机会多一些,自然也被打得更多,所以至今记忆犹新。
说实话,在那时,我对课本上的那些概念,是完全不理解的。虽然课程名称把“思想”放在“政治”的前面,但课程内容主要是初步的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初一的学生,意识形态方面的认识是很浅薄甚至根本没有的,记住那些条文,不过是因为要考试而已。学这些似懂非懂的东西,意义确实不大。
后来读师范,教材名称就是《政治》了,前面很大一部分内容,竟然与初中的教材内容差不多。这也侧面印证了,初中的教材是没有贴合学生实际的,课程目标高远空洞,很难落实。即使把课程内容强行记忆下来,也难以内化为学生的认知能力。
将《思想政治》更名为《思想品德》,是课程的方向性调整。不再强调“政治挂帅”,而是“为初中生思想品德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表明了课程的人文性与方向性。
本世纪初,文科各学科,关于人文性与工具性的讨论很热烈。《思想品德》课,单从课程名称来看,是偏重于人文性的,也就是说,更注重人的道德品质的培养。在工具性方面,却明显过于轻忽了,也就是说,社会规范和法律规范的内容,还是少了些,只零散分布于教材中,没有形成知识体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当今,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必备的基本素养,将法治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所以,将《思想品德》更名为《道德与法治》是有进步意义的,也是义务教育课程目标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
思想品德课重要吗?肯定重要,这毫无疑问。前面的内容,已经充分阐述了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不过,提问者的角度,很可能针对的是考试,而不是课程设置本身。这也是我曾经困惑了很久的问题。
我们知道,在初中,是有所谓“主课”与“副课”之分的。虽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旗帜鲜明地反对这种提法。但是,中考和高考是指挥棒,不管你怎么说,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么做。语文数学英语分值高,肯定是主课,值得投入更多精力。不纳入考试或分值很低的科目,肯定是副课,只能不学或少学。这是自上而下的导向决定的,下面只能被动应对。
《道德与法治》课,中考分值不高,可以称为副课。但相比地理生物等只需要结业考试的课程,地位又要高一些。因此,还算是一门比较重要的课程。当然,这里所说的“重要”,是针对中考而言的。如果针对一个人的终生发展而言,哪门课程都重要,甚至音乐体育美术之类课程,对大多数人来说,比英语课重要很多。但是,英语是中考必考的主要科目,你也没办法。
这就导致,我们在学习《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的时候,都把重心放在了识记知识点上。这是很滑稽的事。法律知识需要记忆,这还可以理解。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也可以通过背诵课本上的条文而有所发展和提高吗?
我曾经把自己的疑惑提出来和学科组的同事讨论,撇开应试的重要性不谈,有老师认为,对学生来说,每天背诵这些东西,至少也有点儿“洗脑”的效果。这种观点不无道理,但对其效果,我是存疑的。
我一直认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应该是一门实践课。对学生的考评,应该是考试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如果一定要纳入中考,也只能考查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用分数来评价学生的道德品质是可笑的,脱离实践,只会培养出夸夸其谈的、虚伪的道德君子。